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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攻击领域的未来发展在质量上有什么不同吗?

Posted: Sat Feb 22, 2025 8:44 am
by pappu6327
本文探讨了三种现代远程攻击形式:通过自主无人平台、通过网络手段和在外层空间发动的攻击,并询问它们是否挑战了当代法律,或受到当代法律的挑战。本文的结论是,在任何挑战中,法律都有可能占上风,并指出了这些新颖且争议日益增加的技术在多大程度上以及在何种条件下确实可以证明是合法的。

2011 年 11 月 29 日,《卫报》在讨论美国无人机袭击巴基斯坦时声称,美国军方一直在犯致命错误。 半岛电视台报道称,2011 年 5 月至 2012 年 3 月期间,美国为将基地组织赶出阿拉伯半岛而进行的无人机袭击造成约 500 人死亡,其中许多是平民。然而,CNN最近报道了新美国基金会的研究,该研究显示,美国无人机袭击巴基斯坦时平民伤亡比例显著下降(从 2008 年的约 50% 降至接近零),研究人员将此归因于总统指示,要求严格选择目标,使用较小的弹药,在目标上停留更长的时间,以及国会的监督。

那么,是新技术在挑战法律,还是法律在挑战新技术?

远距离作战的想法并不新鲜。荷马史诗中方阵和重装步兵的近距离作战传统早在古希腊时代就因弓箭、火炮和投石机的使用而受到质疑,而远程攻击在随后的几个世纪和几千年中继续发展,因为这种方法显然具有军事优势。但荷马史诗的反对意见仍然存在,例如在科索沃冲突期间,人们就反对北约 15,000 英尺轰炸政策。

然而,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从空中精确投掷弹药的能力得到了迅速发展——从高空将 荷兰 WhatsApp 号码 炸弹投掷到假设目标给定距离内所需的飞行架次减少,统计数据令人震惊。因此,请原谅我过于简单化的说法,飞行员距离目标越近越好的外行假设已被技术创新所取代。




让我们从无人平台攻击开始。如果说 2002 年美国在也门针对 Qaed Senyan al-Harthi 的袭击(见A Dworkin,《也门袭击》,2002 年 11 月 14 日)是此类行动现代时代的开始,那么无人平台武器化现在已成为主流。平台上安装的传感器技术可以遵守1977 年《第一附加议定书》第 57 条规定的预防义务。尽管“回路中的人”经常在距离战区很远的地方操作,更不用说距离目标了,但他们仍然及时获得与接近目标的载人飞机飞行员获得的信息性质和质量相似的信息。对于使用此类技术的国家来说,任何道德方面的保留显然都不是“障碍”。但重要的是,目前理解的目标法是开展和随后评估此类行动的标准。

技术发展的步伐不可避免地走向了攻击自主化。这将涉及计算机化的武器控制系统,该系统应用基于算法的技术来识别目标是否为军事目标,然后由机器做出攻击该目标的决定。限制传感器搜索的区域和时间,并应用机器“识别”军事目标之前必须满足的严格标准,使得第 57 条义务能够验证某些类型的目标是否符合军事目标的要求。更成问题的是第 57 条义务,即对攻击的比例性以及所选目标是否在获得给定军事优势的同时将附带危险降到最低做出评估判断。在某些情况下,例如在无人居住的沙漠或很少使用的海洋区域发动攻击的情况下,可以可靠地预先确定附带风险很低。摧毁机器将识别的军事物品的军事优势将提前知道,因此可以在出击计划阶段考虑这种攻击的比例性。